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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首批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3年陕西出台措施明确支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职业本科大学。

学校地处杨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东距西安60公里,西距宝鸡80公里,交通便利。占地2127亩,现有各类在校生2.1万余名,教职工1050人。设有14个分院(部),开设8大类70个高职专业,2个本科联办专业。

先后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征程,学校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核心,奋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大学。

二、学院简介

经济与贸易学院是学校重点培养商贸、财会、经管等财经商贸类专业人才的二级学院。学院秉承“德技并修、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育人理念,创新构建“双线双主体、三阶五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近五年,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12项,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铜奖2项,省级金奖8项,专升本上线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69年砥砺奋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荣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全国首批电子商务职业教育“课赛融通”教学改革实验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成员单位暨优秀师资培训基地、陕西省一流培育专业、陕西省重点建设专业、陕西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博士招聘计划

2024年经济与贸易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若干,事业编制。(详见下表)

(备注:岗位招聘人数满足学校教育发展需要时,该岗位不再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4周岁。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注册,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址:http://1.85.51.5:8080/ylrs/web/index.actio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1.个人简历(需明确各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和专业);

2.各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件;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本科、硕士及博士期间由毕业学校提供的各阶段成绩单电子件;

4.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成果或证书电子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等综合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考察的应聘人员。

对于未按要求投递的应聘者,视为信息不全,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主要包括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三部分。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最终按三项成绩综合排序择优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含心理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该环节的人员,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学校研究核准后,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规定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未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聘用手续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

一人一议。

七、有关说明

1.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公示将及时在学校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对外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待遇兑现程序及办法,按照学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在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资料和相关信息属实,若有不实之处,随时发现随时终止应聘资格,已签订三方协议或已经聘用到岗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陕西·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联系部门: 人事教师处

联系人:  张老师晁老师

联系电话: 029-87083917

学院地址: 陕西·杨凌示范区佑仁路5号

用人部门: 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人:  杜老师

联系电话: 029-8707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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