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院发和院学发[2016]9号通知精神,学生于2016年7月11日起放暑假,全体学生8月27、28日开学报到、缴费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班班主任在考试前召开主题班会,强调考试期间固定教室卫生,对全班学生进行诚信考试及假期安全教育,并填写《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须本人签字,班主任签字),于7月9日下午6时前交学工办,并强调期末考试要求,杜绝作弊现象,教育学生注意往返路途及假期安全并按时返校,严禁组织集体旅游,集体外出打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暑假前后各项工作到位。
2.各班班主任放假前要深入学生公寓,督促学生在离校前存放好宿舍物品,确保学生宿舍财产安全。
3.全体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体学生假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014、2015级学生结合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要求做好社会实践记录及总结报告。实践活动内容由各班团支部安排,有关学校团委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及要求,请全体学生及时关注经济与贸易学院网站“院系通知”栏,并下载打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
5.各团支部书记、班长,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社团负责人于8月28日上午10:00在北台阶参加学生干部培训会。
6.各班班主任要在放假前督促本班学生在开学时按时缴清学费并注册(欠费生在缴清学费并注册后成绩方可记入学籍)。
7.各班班主任要在8月28日14:30组织召开“新学期 新目标”主题班会,查清人数,安排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后将本班学生到校情况报院学工办。
8.请各班班主任督促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假期做好申请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9.按教务处要求,学生必须同时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期末考试,无《身份证》或《学生证》的学生,尽快到学工办开具贴有近期照片的证明。(须班主任先签字。)
10.严禁任何学生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在校内招聘暑期工及进行包车业务。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利用宣传窗、展板、网络、集会等方式做包车广告或招工宣传。出于安全考虑,任何学生不要报名参加此类暑期招聘和包车业务,否则责任自负。
11.请各班班主任要求本班学生家长在放假三天内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学生安全到家。
经济与贸易分院
二O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