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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分院关于十一放假期间注意事项的通知

经贸分院各班级:

按照学校国庆节放假安排,今年学院十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到10月7日,为确保节日前后、节日期间学校正常秩序和广大同学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班级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填写《假期去向登记表》,注明假期去向和联系电话;上报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填表人要签字负责,若发现不实现象,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于9月30日上午前交学工办。

2、严格遵守学校假期时间安排,注意往返安全,按时返校,学院将进行严格考勤;并于9月30日上午进课常进行检查(放假前三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对于未请假善自离开的,根据学生管理规定,节后将给予相关处理。

3、假期不允许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严禁任何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活动。

5、“十一”期间在校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维护校园安全。

6、假期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请同学们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锁好寝室和教室房门。

7、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8、十一假后,按秋季作息时间,请严格遵守。

9、10月8日上午9时,各班班长将本班同学返校人数及情况上报学工办苏娜老师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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